银行业“围猎”大宗商品 交易所转型风口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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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1 11:19:26

 

导读: 强大对手的出现不一定意味着竞争加剧,亦有可能是在行业洗牌中胜出的合作契机。

强大对手的出现不一定意味着竞争加剧,亦有可能是在行业洗牌中胜出的合作契机。

随着国有及大型商业银行切入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加之监管层对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新一轮清理整顿的推进,现货行业似乎进入了一个“内忧外患”的时代。与各类交易所相比,银行所开展的现货交易模式似乎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业内人士指出,银行金融牌照齐全,风控严格,公开市场操作空间更大,且在组织和盈利模式上与交易所迥异。更重要的是,其金融市场业务受银监会监管,合规性要高于大部分交易所。

目前,分散式柜台下的贵金属及原油交易成为客诉的重灾区,亦多次为监管层注目。部分交易所难以洗净“非法期货”的嫌疑。分析人士认为,考虑到国内银行业在交易领域尚无深厚根基,原油及贵金属类交易所或可尝试与其合作。此外,多个金融分支领域对客户服务需求迫切;结合交易所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人力,如能在自身业务外再与银行、券商、基金、保险深入合作,或充当客流通道,或互为交易对手对冲风险,则不仅能在合规化经营方面取得长足进展,亦能在新一轮洗牌中存活、发展、壮大。

“敌”友之辩

2月23日晚间,一则工商银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工行账户类交易新产品》在大宗商品从业者中引起围观。文章介绍了工商银行于2016年底推出的两种账户类交易产品——账户能源和账户贵金属。账户能源报价参考纽交所天然气期货合约报价;账户贵金属则以指数方式交易,该指数将黄金、白银、铂金、钯金作为指数成分,按照一定方法编制而成。这两种账户产品均不能提取实物。据工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行的5类交易账户产品的交易方法类似,均为实时双向交易,可竞价、也可挂单。

此文一出,业内哗然。有人直指“这个和所谓的现货交易所有什么区别?”从交易模式上而言,二者确实非常相似。事实上,银行业对大宗商品交易领域涉足已久,且业务从未中断。单以国有四大银行来说,早在2011年11月,建设银行就在全国范围内向个人投资者推出了账户银、账户铂交易业务,采取的已经是24小时做市商模式;2012年11月,中国银行推出金银铂钯四种账户贵金属买卖;2015年4月,农业银行也推出了账户贵金属交易业务,交易品种涵盖人民币与美元账户下的黄金与白银;工商银行的账户交易类产品则可追溯到2014年12月,初期仅涉及农产品、基本金属、贵金属与外汇。2015年底,工行首次推出能源产品。

虽然交易模式相似,但在组织方式和盈利模式上,银行业与交易所存在很大的差异。首先,银行没有引入代理人制度,全部交易均只能通过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完成,不存在代理人违规经营的风险。其次,银行不以交易获利,不存在与客户对赌的动机;没有杠杆且不依赖手续费,因此也不存在刷单的冲动,其盈利主要来自点差与沉淀资金。

某国有大行市场金融部一位负责账户交易类产品设计的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客户买入/卖出账户交易类产品后,银行会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寻找交易对手,从交易对手那里买入/卖出相应数额的大宗商品,再卖出/买入给客户。在这样的交易结构下,银行的收入主要来自两次交易之间的差价,即是所谓的“点差”。

“银行会选择流动性最好的大宗商品作为交易标的物,且在交易前与交易对手签订衍生品交易协议,从而控制两次买卖之间因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在此类交易中,银行一般会选择外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或借助期货公司的通道,风险敞口较小”,该内部人士补充道。除黄金需要来自央行的许可外,开展账户交易类业务需取得银监会的许可。相比于交易所,银行无疑具有更大的公开市场操作空间,在风险控制方面也更加成熟。

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助理刘春彦表示,银行及具有金融牌照的企业开展大宗商品交易的特殊性在于存款账户上可以交易。“这种交易无杠杆、可多(获利挂单)、可空(止损挂单)、可即时结算,因此风险可控”,他说。

对于银行业涉足大宗商品交易的动机,麦肯锡咨询公司全球董事合伙人周宁人指出,受互联网金融冲击,银行在获客成本及渠道上面临较大挑战。传统营销方式成本过高,现有产品类型同质化严重,因此许多银行试图通过丰富产品线以增进客户的“新鲜感”,其中就包括期货类代客理财业务。但是,“银行目前还不是非常专业化的投资管理者角色,其强项在于终端的销售,因此倾向于将这块业务外包给外面来做。对于一些三方机构来说,有介入的空间”,她说。

主动转型

与工行积极开拓账户交易业务形成对照,整个大宗商品现货行业正面临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严厉的监管风暴。自去年底以来,证监会多位主要领导就大宗现货领域的乱象在公开场合发表了措辞严厉的讲话。近期,浙江、湖北和深圳多地警方对违规平台及会员单位的抓捕、查封都表明,本次清理整顿有来自高层的授权。寒冬将至,人心纷乱。除地方要求交易所停盘自查外,一些交易所也主动采取了停盘停新的动作。

对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旭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与以往相比,本次清理整顿更有针对性,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且注重疏堵结合。周旭指出,本次清理整顿将引进国际市场价格的交易市场作为了重点。“原油、贵金属等交易平台大部分都属于此类,以往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所出现的问题与风险,大多也是集中在此类市场上,对此类市场的清理整顿对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非常有必要”,他说。

对重点领域的整治势必改变行业的生态,主动转型才能更好适应这个“新常态”。周旭认为,从商品交易市场自身的转型发展来看,一是要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转化;二是要向大宗商品平台经济转型,三是要注重国内外多层次区域间市场的协调联动发展。在新常态、新形势和新机遇下,各类市场主体之间应秉持平等包容、合作共赢的理念,共同促进形成期货与现货互补,场内与场外互通,境内与境外互联,产业与资本互动的发展新格局。

原油及贵金属类交易所或可与意图在账户交易类业务上大展拳脚的银行业合作。对于其他交易所而言,也可尝试与金融业更深层次互动。分析人士认为,与其他行业相比,大宗商品行业、尤其是经营原油、贵金属类产品的交易所有着庞大的销售网络,而包括银行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都非常依赖优质的客户服务。“许多金融领域的业务条线复杂,风控严格,开户及后续操作都很繁琐。中国投资群体的专业素养偏低,决定了客户经理或投资顾问一类的职务必须存在。你去营业部溜达一下午,看看那些咨询的客户有多少问题,就能体验到实体营业部存在的必要性了”,他说。

而随着数字银行、互联网券商、保险及基金在线销售平台的崛起,一些金融领域都在寻求成本更低的获客渠道。如果交易所能和这些机构在导流方面展开合作,那么有望从高速增长的互联网金融中分得一杯羹。上述分析人士认为,银行、券商及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直销网络,但都在尽可能地拓展第三方代销平台。“他们都很注重规模,要尽可能多渠道地覆盖整个市场。”

不过,大宗商品市场最终还是应回归于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刘春彦强调,交易所应当具备价格发现、有效信息聚集、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其参与主体应当是商品的供给、销售和需求者。大宗商品交易的目的应当是帮助商品进入生产领域,并最终进入消费。目前,一些人为操纵的市场实际上就是欺诈的市场,这些市场没有转型的可能;还有一些市场既存在合法的交易模式,也存在非法的交易模式,转型迫在眉睫。

分析人士建议,在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的同时,交易所还应注重“两条腿走路”,在主营业务之外寻求新的合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