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8-12 14:53:00
根据《北京市矿业权出让和转让公开交易办法(试行)》(京国土矿【2010】256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北京市大段白灰厂采矿权。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依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大段白灰厂采矿权协议出让任务书》(京矿【2010】008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业权名称
北京市大段白灰厂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类别
采矿权
矿种(主矿产)
建筑石料用灰岩
伴生矿种
无
面积(km2)
0.0498
矿业权拐点坐标
共11个拐点坐标:
1、4443185.018,39490234.999;
2、4443183.869,39490299.283;
3、4443140.551,39490321.419;
4、4443021.903,39490354.963;
5、4442950.507,39490425.849;
6、4442896.425,39490472.547;
7、4442834.542,39490366.460;
8、4442979.650,39490220.673;
9、4443023.731,39490204.063;
10、4443078.846,39490152.751;
11、4443083.566,39490153.970。标高:121-40米;
矿业权所属行政区划
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
勘查成果报告
1、1961年《北京综合找矿队对二十里长山的部分地段石灰岩进行电石用灰岩的普查》
2、2001年《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勘察中新北京总队对华山和庞山水泥灰岩进行地质勘察》
矿业权出让方式
协议
储量
保有储量169.74万立方米.其中122B为126.48万立方米,333为43.26万立方米。按回采率90%估算,其预可采储量122为113.83万立方米。
储量报告名称
《北京市顺义区大段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评审机构
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京矿评字【2010】24号)
矿山产能
10万吨/年
开采方法
露天
设计服
务年限
39年
剩余服务年限
39年
供水供电条件
较好
交通条件
较好
备注
因属于矿区范围变更,所以协议出让给现采矿权人
二、受让人名称:北京市大段白灰厂
三、采矿权出让期限: 3个月
四、出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出让价款:人民币叁万叁仟陆佰元整(小写:¥33600.00)
支付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矿业权申请人必须经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资格审查,方可参与矿业权出让的竞买或协议转让活动。
申请所需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有效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土地权属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金证明、技术人员和设备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矿业权出让有关事项
1.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申请人需慎重决策。
2.出让合同签订并缴纳采矿权价款后,申请人按相关规定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探矿或采矿许可证。
3.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勘查或采矿。
4.申请人未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因不可抗力原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除外)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可提前收回探矿权或采矿权。
七、公告期限:2010年8月11日至2010年8月20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燕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64409824;010-66295715
传 真:010-66295588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